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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于恢復山西恒達運輸有限公司登記的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4-12-03 11:08 來源: 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2024年8月22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guī)定》第四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山西恒達運輸有限公司做出擬撤銷登記的決定,并于公示期滿后進行撤銷登記。
現企業(yè)申請重新經營,經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予以恢復。
特此公告。
萬榮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